9月3日,印江交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0时19分,一辆车牌为贵D****8的小轿车驶入黔江新城加油站检查点,民警刚走到车旁,一股浓烈的酒味从驾驶人身上散发出来,随即,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测试值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起初该驾驶人推脱称忘记携带,后见蒙骗不过才承认自己现在没有驾驶证。
经民警查询,驾驶人夏某某,原有C1E驾驶证,但因2021年8月10日23时06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印江北环加油站附近发生伤人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被印江交警查处,目前驾驶证被印江交警扣留。此次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距离上次酒驾被查还不足一个月。
驾驶人夏某某在第一次饮酒驾车被查处后,不但不认真反思自己的过错,在仅处罚23天后便再次酒驾。最终,印江公安民警依法对夏某某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800元和拘留的处罚,其还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2021年9月8日夏某某被移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酒驾成本“高” 出行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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