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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须知

来信须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16:47:15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书记县长信箱”须知

欢迎使用“书记县长信箱”栏目。在留言前,请注意以事项,将有助于您的来信能得到及时处理。

1、通过该栏目反映情况,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利信件办理和反馈,我们承诺将严格保守您个人信息的秘密,匿名来信一般不予以受理。

2、受理范围:群众日常社会生活中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社会各界对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办理的事宜;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对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3、不受理范围: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的;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同级信访部门已经处理的问题或正在处理之中的问题;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无实际内容和所指事情叙述不清的;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4、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您的来信将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适当延长不超过15日的办理期限。

5、当您写信时没有特意写明“不愿意公开来信内容”,相关部门办理信件后认为来信内容和回复意见可以“公开”,那么您的来信和回复意见将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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