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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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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中小学春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4月3日放假,共3天。

二、放假范围

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及中职全体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

(二)春假期间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任何形式违规补课。

(三)统筹做好假期安全管理、特殊群体学生托管及家校沟通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度假。

(四)假期占用教学时间按“放多少、补多少”原则补足,保证全年教学总时长不变。

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印江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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