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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3月23日召开的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我局于 2021 年 4 月 7 日通过调取各乡镇(街道)系统录入数据,检查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现将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4月7日,全县累计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信息录入 41212 户。其中用作经营性的自建房 4586 户,未用作经营性的自建房及非自建房(其他农村房屋)36626 户。经排查,初判存在风险 24 户。其中,对初判存在风险房屋进一步开展技术鉴定 24 户(鉴定为 C 级 14 户、D 级 7 户、不存在风险 3 户)(工作进度表见附件 1)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街道)重视不够。部分乡镇(街道)对排查责任压实不够,调度不力。3 月 23 日召开调度会安排,要求全面铺开农村所有类型房屋排查工作,确保 6 月底完成所有房屋排查及信息录入等工作,现目前与 3 月 23 日系统录入数据对比,- 2 -仍有木黄镇、中兴街道未安排此项工作,进度为零,工作整体滞后(周调度表见附件 2)。
二是系统数据录入质量不高。部分乡镇(街道)对排查数据核查不够及时。通过县联席办对录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部分房
屋信息与实际不符(如将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录入为经营性自建房等)、拍摄照片只照了局部,未体现出房屋等全貌情况,具体表现为 3 月 23 日召开调度会后,锁定的用作经营性自建房总数据又发生变化。
三、工作要求
(一)紧盯目标抓进度。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印江自治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电〔2020〕42 号)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务必于 2021 年 5 月 30日前完成鉴定为 C、D 级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的整治和竣工验收工作,6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农村房屋排查及信息录入工作。(二)紧盯问题抓整治。对鉴定为 C、D 级农村房屋按照整改时限,及时启动整治工作和完成整治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照“一户一档”,分类建立档案。鉴定为 C、D 级用作经营性自建房的 7 户,按照整改时间节点 5 月 30 日前,督促指导产权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组织验收,将整改后的情况报告及相关图片报县联席进行销号管理;目前为止鉴定为 C、D 级未用作经营性的自建房及非自建房(其他农村房屋)14 户,按照整改时间节点 9 月 30 日前,督促指导产权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组织验收,- 3 -将整改后的情况报告及相关图片报县联席进行销号管理。
(三)报送好相关材料。从 4 月份起,每月 15 日、30 日各乡镇(街道)按时上报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至县联席办,县联席办将半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度情况,形成人人有责任、多方促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印江自治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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