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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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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了《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以下简称《一目录五清单》)。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相关背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2024年度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以及省司法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和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印发了《一目录五清单》。

二、制定依据

《一目录五清单》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主要内容

《一目录、五清单》制定了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检查内容1项,行政处罚五张清单中根据违法行为的现实危险性及危害后果大小,将涉及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危害后果的5项违法行为列入《不予处罚清单》;将涉及现实危险性及危害后果轻微的4项违法行为列入《免于处罚清单》;从轻、从重、减轻处罚清单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等规定,明确7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4种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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