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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3年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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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及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市县(第三批)项目资金的通知》(铜财综专款〔2024〕72号),下达我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项目资金1.91万元。现就助学工程资金发放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2023年我县考取高职(大专)以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为8人(高职大专5人、本科3人),本次省级彩票公益金资助标准:高职(大专)0.22 万元/人、本科 0.33 万元/人。

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贵州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黔财综(2019)45号)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需求、资金支付申请等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印江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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