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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烟卡”及有奖销售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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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烟卡”游戏、“刮刮乐”有奖类博彩产品在中小学生群体中成为流行风潮,为及时消除“烟卡”游戏及有奖类博彩产品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近日,印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经营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校园周边的便利店、文具店、玩具店等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或诱导学生购买“烟卡”及“刮刮乐”等有奖类博彩产品的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者、学生、家长宣传《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烟卡”游戏、有奖类博彩产品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督促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同时鼓励学生、家长对涉嫌销售相关产品的商家进行监督举报,共同守住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底线

此次行动,共检查经营户20余家,查扣“烟卡”近600张、查扣博彩性质抽奖产品8类共计900余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营销“烟卡”及有奖类博彩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坚固防线,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环境。



普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二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条

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必须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非指定的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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