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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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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参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6年度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6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省级财政负担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册职工。(2026年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办理开户业务,不参与年度基数调整)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6%。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缴存基数上下限

(一)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2024年度贵阳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当前执行标准为2539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571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13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384元。


五、缴存基数组成

(一)机关单位缴存基数

职务工资(职级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移动话费+基础绩效奖+国家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月)+年度考核奖(月)。

(二)事业单位缴存基数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移动话费+国家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常规绩效奖+考核绩效奖(月)。

(三)运动员缴存基数

基础津贴+成绩津贴+基础训练奖+考核训练奖+附加基础训练奖+移动话费+国家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常规绩效奖+考核绩效奖(月)。

六、业务办理流程

(一)数据填写

各单位应以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以单月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对工资组成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准确填写附件1。同时,各单位应当将基数调整情况在内部公示,经公示无误后再上传网厅。除职工月平均工资超上限值修改“缴存基数”外,严禁故意修改表格中的公式。

(二)上传材料

2026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表(PDF或图片加盖单位公章、excel表格)。

(三)审核流程

缴存单位发起缴存基数调整流程并上传资料→建设银行京瑞支行网上初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保障处网上复审→按审核后的金额在网上或线下银行柜台办理缴存。

七、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相关通知、表格,网址:http://zfcxjst.guizhou.gov.cn/zwgk/zdlyxx/zfbz/。

(二)此次调整工作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大厅”完成,不能通过网厅受理缴存业务的各市(州)缴存单位,需将申请材料交主管单位,由各主管单位统一收集,提交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审核。

(三)对于未开户的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应按照缴存基数组成,根据工资审核表核定数据,如实准确填写附件2,在网厅上传相关材料,办理开户业务。

(四)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9月15日。

(五)2025年度贵阳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可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知为超缴存基数上限人员单独进行基数调整业务。


省直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转5

建设银行京瑞支行服务热线:86696014


附件1:2026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表.xls

附件2:省级财政拨款单位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审核表.xls

附件3:省直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答疑.docx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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