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八条第九条、《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黔残联发〔2023〕6号)、《县残联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征缴工作的通告》(印残联发〔2023〕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认证
(一)认证对象:上年度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认证时间: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认证期。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认证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用人单位在贵州省政务服务(http://zwfw.guizhou.gov.cn)进行注册、登录后,在搜索栏中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找到办理事项后选择相应的地区点击“在线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用人单位自身情况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
2.线下申报(线上办理有异常情况无法办理时)
(1)申报地点:印江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劳服所。
(2)线下认证需提供纸质资料:
①上年度单位每月职工工资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②有效期内的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③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合同期在1年以上);
④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保、医保的清单(需加盖部门章或电子印章);
⑤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1);
⑥残疾职工个人银行工资流水(需有该银行章或电子印章)。
二、申报征收
(一)申报对象:本县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无论是否安置残疾人就业,均须按规定在税务系统申报)。
(二)征收对象: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用人单位。
(三)征缴时间:保障金征缴期为每年5 月1日至9月30日。
(四)征收机关:印江自治县税务局。
(五)缴纳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缴税系统或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办理保障金缴纳事宜。
1.网上申报流程:缴费单位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系统自动带出“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和“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信息,如缴费单位检查带出的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相符,需携带复核资料,到县残联劳服所进行信息复核并修改,经复核后再次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纳。
2.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现场申报流程:用人单位填报《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结合申报系统信息进行核对。信息一致,受理申报;信息核对不一致,当场告知用人单位持复核资料到县残联劳服所进行信息复核并修改,再返回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缴纳。
三、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认证系统内无法识别的用人单位,需通知本人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更新后在系统内认证。
(三)残疾人医保信息调取结果与用人单位实际情况不同的,用人单位需到当地医保局核实更新数据后在系统内认证。
(四)残疾人社保信息调取结果与用人单位实际情况不同的,用人单位需到当地社保局核实更新数据后在系统内认证。
(五)注册或登录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发生问题的以贵州省政务服务网提供的联系方式咨询。
(六) 用人单位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认证、保障金征收等相关政策、事项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县残联:田小红:13668560646)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残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黔残联发〔2023〕6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5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联网认证业务流程图
印江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2日
附件1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郑重承诺:
在办理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事项中所提交的下列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有隐瞒或提供的材料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信息;
2、 年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信息;
3、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信息;
4、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信息;
5、残疾人参保缴费信息;
6、发放给残疾人的工资信息。
用人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联网认证业务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