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印江自治县公办养老机构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规定:“县管理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床位费、护理费),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印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职能规定,结合公办养老机构普惠性原则,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起草了《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6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式
网站:http://www.yinjiang.gov.cn(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印江发改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经
1.联系电话:0856-6226096;
2.邮寄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关于《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1.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2.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护理费及床位费收费标准
3.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分级护理服务具体内容
印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1:
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养老服务
收费标准拟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印江自治县公办养老机构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 年版)》规定:“县管理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床位费、护理费),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印江自治县发改局按照职能规定,结合公办养老机构普惠性原则,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起草了《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项目
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护理费和床位费。
二、成本监审结论
(一)护理成本:1369.92元/人·月
(二)床位成本:487.27元/人·月
三、拟定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四、相关要求
(一)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引导,指导相关市场主体按照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提供服务,严格落实相关基本养老服务费用减免政策。
(二)养老机构收取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计收。经双方协商同意预缴的,养老机构应与老年人或其家属在养老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养老机构收取伙食费,实行单独核算。按照非营利原则或者实际成本据实收取。
(四)养老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信息,并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报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充分保障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
五、定价依据和调价理由
(一)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4.《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
5.《铜仁市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资金管理制度》(铜民发〔2025〕11号);
6.铜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民发〔2023〕4号)
7.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定价理由
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 年版)》规定:“县管理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床位费、护理费),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为贯彻落实好文件要求和规范价格管理,对我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护理费和床位费标准制定价格。
六、定价影响分析
(一)从经营者角度看,养老人员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后,使经营者收费行为合法化,缓解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有效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促进养老服务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二)从群众角度看,养老人员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后,可以使消费者进一步知晓收费政策养老服务收费构成,根据不同的消费需求,理性作出消费决策,有效降低家庭支出。
七、执行时间
拟定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价格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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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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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护理费及 床位费收费标准 一、护理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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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等级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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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级 |
能力完好,长者具备完全的生活自理能力,认知功能正常,无需他人协助即可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
500 |
0-4级护理服务在基本护理服务内容基础上,还包含分级护理服务内容,具体以附件2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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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级 |
轻度失能,部分生活环节需协助,如更衣、沐浴、物品整理,可自主进食及行走。 |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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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级 |
中度失能,需协助完成进食、移动、如厕等日常活动,存在轻度认知障碍,如记忆减退、定向力下降。 |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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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级 |
重度失能,完全丧失自理能力,长期卧床或依赖轮椅,伴有二便失禁及中重度认知障碍。 |
1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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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级 |
极重度失能,处于完全卧床状态,伴意识障碍或严重认知缺损,需 24 小时持续监护。 |
2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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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收费标准对应附件2分等级护理服务内容,收费方不得超过标准收费,不得拆分或合并等级收费,不得重复收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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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床位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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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型 |
房间配备标准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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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人间 |
空调、电视机、衣柜、床头柜、洗漱台、热水器、坐便器、椅子、垃圾桶、空调遥控器、电视机遥控器、床单、床垫、床褥、被罩、被芯、枕套、枕芯。 |
970 |
以下设施设备根据房间内入住人数按需配备:衣柜、床头柜、椅子、垃圾桶、床单、床垫、床褥、被罩、被芯、枕套、枕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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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双人间 |
4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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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人间 |
320 | |||||||||
附件3:
印江自治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
分级护理服务内容
一、基本护理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
所有入住县中医医院颐养中心的长者,无论护理等级为何,均有权获得基本护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
基本护理服务是保障长者基本生活与环境安全的基础性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入住适应:帮助新入住长者熟悉中心环境、制度与流程,协助其尽快适应集体生活;
2.沟通评估:定期与长者及其法定监护人或指定联系人(以下简称“家属”)进行沟通,了解并记录其生活习性、心理状况及健康变化;
3.居室环境:保持居室整洁、空气流通、无异味。每日至少清扫房间一次,定时提醒或协助开窗通风;
4.衣物洗涤:根据需要,将长者的衣物、被罩、床单等(贴身内衣裤除外)送至指定洗衣房进行统一洗涤与消毒;
5.消毒防疫:每周对长者居室进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采用符合规定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并做好长者在此期间的安全防护;
6.床单位管理:协助或指导长者保持床铺整洁,定期整理个人衣物,床上用品由颐养中心统一配置并按规定更换;
7.提醒服务:在重要日期(如生日、节日)或涉及长者的重要事项前,提供温馨提醒。
二、分级护理服务内容
(一)0级(能力完好,长者具备完全的生活自理能力,认知功能正常,无需他人协助即可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在享受基本护理服务基础上,增加以下服务:
1.保障24小时热水供应;
2.提供24小时护理人员值班服务;
3.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每日至少进行三次全院区安全巡查;
4.每周提醒或协助修剪指(趾)甲一次;
5.每周更换、清洗床上用品一次;
6.每日协助整理房间内务一次;
7.提供洗衣服务:秋冬季每周至少两次,夏季每周至少三次(洗涤用品需自备);
8.协助联系院内药房按医嘱开药及代取药品;
9.提供服药提醒与用药指导,每周进行一次医疗查房;
10.护理人员每日至少巡房三次,观察长者一般情况;
11.提供预防跌倒、噎食等安全指导;
12.定期组织老年常见病预防、保健知识讲座;
13.关注长者心理与社会适应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引导;
14.定期组织文化娱乐、节日庆祝等集体活动;
15.指导长者安全使用中心内的公共娱乐设施(如音乐室、棋牌室等)。
(二)1级(轻度失能,部分生活环节需协助,如更衣、沐浴、物品整理,可自主进食及行走):
在享受0级全部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以下服务:
1.可根据委托,协助代购基本生活用品;
2.协助完成用餐前后的准备工作(如摆放餐具、收拾餐盘);
3.每日早晚各协助送热水至房间一次;
4.分发每日口服药,并督促或协助服用;每周为长者测量一次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对患有高血压的长者按医嘱增加血压监测频率;
5.协助长者完成院内取药、缴费等事务;
6.协助进行洗头、洗澡、洗脚前的用物准备,以及事后清理工作;
7.护理人员每日至少巡房六次;每周由医护共同巡查一次;
8.鼓励并协助长者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文化娱乐活动。
(三)2 级(中度失能,需协助完成进食、移动、如厕等日常活动,存在轻度认知障碍,如记忆减退、定向力下降):
在享受0级全部服务项目及1级第1至7项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以下服务:
1.房间配备床旁呼叫铃,并指导使用;
2.每周协助或为长者洗头一次;
3.每周协助或为长者洗澡一次(特殊盆浴等除外);
4.每周为长者修剪指(趾)甲一次;
5.根据需要,随时清洗衣物及更换污染的床上用品;
6.协助完成漱口、洗脸、洗脚等个人清洁,并准备和清理用物;
7.每周为男性长者剃须修面一次;
8.协助进行日常仪表整理、衣物搭配及穿脱;
9.协助如厕,夜间协助放置并清洁便盆/尿壶;
10.协助使用助行器、轮椅等进行转移,并陪伴在房间或限定区域内活动;
11.每日组织20分钟左右的室内集体活动(如健康操、观影等);
12.每1-2周根据长者身体状况和天气情况,组织一次20分钟左右的户外活动。
(四)3级(重度失能,完全丧失自理能力,长期卧床或依赖轮椅,伴有二便失禁及中重度认知障碍):
在享受2级第1至7项及第12项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以下服务:
1.协助或负责长者集体就餐时的喂食、喂水,必要时对食物进行处理(如削皮、去核、榨汁);
2.分发口服药,并协助喂服(如需碾碎等);
3.及时更换尿垫/尿不湿,便后清洁皮肤,根据需要每日进行会阴部护理;
4.进行排泄护理,观察大小便性状;发生便秘时,遵医嘱使用通便药物或进行甘油灌肠;
5.提供床上擦浴,保持皮肤清洁干燥;至少每2~4小时协助翻身、拍背一次,预防压疮;对已出现压疮的部位进行基础护理(特殊换药等专业处置另行计费)。
(五)4级(极重度失能,处于完全卧床状态,伴意识障碍或严重认知缺损,需24小时持续监护):
在享受3级全部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以下服务:
1.对于无法经口进食者,遵医嘱提供鼻饲喂养及相关口腔护理;
2.对带有各类管路(如胃管、尿管、引流管等)的长者,提供规范的管路固定、清洁与观察等基础护理(专用消耗品需家属自备或另行计费);
3.根据康复建议,每日进行床上肢体关节活动度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