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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贺新春!印江花灯巡演年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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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的火,十五的灯。”在元宵佳节即将来临之际,3月2日,印江自治县热闹非凡,一场以“非遗贺新春·我的家乡年”为主题的非遗花灯巡演展演活动精彩上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翊斌,县领导张秦杰、田姣、黄卡铁出席活动。




当日,来自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30余支花灯队伍和10支龙灯队伍齐聚一堂。从城东的印江二中出发,一路行至城西南书法广场,镶嵌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字样的花车一马当先,数辆非遗巡游车紧随其后,身着各式民族服装的巡演队伍更是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高亢激昂的音乐响彻长街,千名巡游人员排成四纵,边走边唱、边游边跳,原本宽阔的街面瞬间变成了欢乐的海洋。人行道两旁的观众沉浸其中,不少人纷纷掏出手机,记录下这欢乐的时刻,与亲朋好友分享这份喜悦。



现场,市民们难掩兴奋之情。六十多岁的徐女士激动地说:“很高兴,看到这个花灯,跳花灯能让人身体健康,看着就特别开心。”市民张金翠也赞不绝口:“在新年,看到这个花灯,非常好看,非常好耍,相当好耍!”



在印江,三十夜的火象征着一家人的团圆,而正月十五的龙灯则充满了热闹的氛围。人们通过舞龙灯、跳花灯等方式,热热闹闹地庆祝元宵节。据介绍,跳花灯闹元宵在印江由来已久,如今已被列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印江花灯作为一门集歌舞、民风民俗、杂技等为一体的民间表演艺术,历史悠久。经过历代民间艺人的传承创造,它独具地方特色,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它不仅是一种烘托节庆氛围的表演形式,更是民间艺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缠溪队花灯队巡演者何荣彩自豪地表示:“我们今天展演的目的就是宣传印江花灯,它有花灯戏、灯甲戏、花灯小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很高兴、很荣幸能让印江花灯大放光彩。”政府、政协机关花灯代表队巡演者任露露也兴奋地说:“参加本次活动我很开心,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这么大型的活动,我想通过活动把印江花灯文化传承下去。”




“此次‘非遗贺新春·我的家乡年’非遗花灯巡演活动的举办,一方面,它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传承和弘扬,让更多人了解和喜爱印江花灯这一独特的非遗;另一方面,通过这样的文化活动,也达到了‘文’促旅的目的,为印江的旅游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相信在未来,印江花灯戏这一璀璨的非遗明珠将继续绽放光彩,为人们带来更多的欢乐和文化享受”印江自治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江表示。(印江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玉莲 杨文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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