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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健康家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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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爱卫办、民政局、体育局、疾控局、团委、妇联、计生协,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现将《贵州省健康家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 省爱卫办

省民政厅 省体育局

省疾控局 团省委

省妇联 省计生协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健康家庭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和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省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不断提升广大家庭健康素养水平,为全面推进健康贵州建设、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家庭健康指导员村(居)覆盖率分别不低于50%和90%,每个村(居)至少培树一个健康家庭典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升;到2030年,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家庭健康指导员村(居)覆盖率分别不低于90%和100%,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培树一个健康家庭典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健康素养,构建健康环境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基础,加强健康家庭科普宣传。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和“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实施健康促进与教育项目,加强健康县(区)和健康细胞建设,推进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健全健康素养监测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省计生协)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三减三健”、控烟限酒、传染病预防等科学知识,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清洁家庭、无烟家庭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保护未成年人视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爱卫办、省疾控局、省体育局)

3.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幸福健康家庭等建设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养成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指导婴幼儿、老年人家庭进行适幼、适老化改造,自觉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构建美丽宜居家庭环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爱卫办)

(二)倡导优生优育,促进生殖健康

4.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积极向适龄人群宣传生育政策和优生保健知识,加强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和向日葵亲子小屋建设。开展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加强妇女常见病检查。推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服务,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计生协)

5.强化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咨询指导服务,积极引导公益组织实施各类儿童早期发展项目,通过家长培训、亲子活动、早教课堂等多种形式,促进科学育儿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妇联、省计生协)

6.加强青少年人群生殖健康教育,推进学校普及青春健康教育,强化青春健康教育师资和主持人培训,推动将青春健康“成长之道”系列课程内容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工作中,加大家校合作,开展家长“沟通之道”培训。(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计生协)

7.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敬老月等宣传活动,加强老年人性健康、性安全和性道德教育指导。推进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组织开展老年文体健身活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疾控局、省体育局)

(三)培育优良文化,推进移风易俗

8.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良好家教、家风的宣传教育,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幸福婚姻、和谐家庭故事。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开展“好家风健康行”主题推进活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省计生协)

9.引导全社会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推动全面提高青年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健康素养,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推进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计生协)

10.积极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自治章程,将优良家风家训和新型婚育文化作为其中重要内容,破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引导群众自我宣传、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树立婚育新风尚。(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妇联、省计生协)

(四)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11.统筹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计生协家庭服务中心、健康小屋、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资源,建立各级家庭健康服务阵地,组织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知识讲座、培训以及家庭健康自助互助活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计生协)

12.鼓励在村医、儿童主任、巾帼志愿服务队、社会体育指导员、西部计划志愿者、营养指导员和计生协工作人员、骨干会员,,以及具备一定卫生健康知识的村(居)干部或群众中遴选人才,培养群众身边的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开展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普及健康知识、传授健康技能、开展健康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省计生协)

13.深入实施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开展生育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强化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加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继续做好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等工作。积极规范推进家庭生育健康普惠商业保险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生育健康。(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计生协)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制定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经费投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健康家庭工作机制。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级爱卫办负责做好健康家庭建设统筹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计生协负责培训指导、阵地建设等日常工作,其他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健康家庭建设工作。

(三)突出示范引领。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健康家庭典型案例征集、主题推进、技能大赛等活动,鼓励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培树宣传健康家庭典型,营造人人参与、家家受益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健康家庭建设工作成效。

附件:1.健康家庭建设指南(试行)

2.贵州省家庭健康公约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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