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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卫生健康 便民利民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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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的务实措施,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3〕7号)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行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国家和省级文件以及当地实际,对应及时优化适配服务流程并加强对便民利民措施的培训,强化措施落实落地,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切实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认真总结基层卫生健康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继续坚持,鼓励和支持各市州、县区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加强交流和学习借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报纸、新媒体等积极宣传报道基层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让更多群众受益。要积极挖掘先进的典型经验材料,及时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将择优推荐,强化交流宣传。

联系人:杨金坤  王  蕾

联系电话:0851-86815541

电子邮箱:gznwc@163.com

2023年8月17月


附件:贵州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若干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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