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定义与分类
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分类: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及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等10类132种。
二、职业病诊断标准
职业病诊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 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三、职业病诊断机构与程序
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劳动者需提交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
职业病诊断机构在收到齐全的材料后,应在三十日内作出诊断结论。
-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并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四、职业病鉴定
- 鉴定机构:职业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
-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 职业病诊断争议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 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提供职业病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五、费用承担与保障
费用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保障措施: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并承担其医疗、生活保障费用。对于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六、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将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涉及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各相关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