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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健康,关于职业病防治,你了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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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奋斗在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来说,健康是一切事业的基础,是幸福生活的保障。

关于职业健康,关于职业病防治,你了解多少呢?

职业病到底是如何定义的

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对职业病给出了非常明确的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

根据这个定义,构成法定职业病有四个必备条件:

第一个条件,患病主体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第二个条件,劳动者所患疾病必须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产生;

第三个条件,必须是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6大类459种;

第四个条件,必须是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职业病。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我们国家将职业病分为132种。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新发职业病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职业性尘肺病,第二位是职业性化学中毒,第三位是职业性噪声聋。针对几类高发的职业病,我国已经出台了较完善的防治政策和法规,加强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如果得了职业病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首先应该到职业病的诊断机构进行诊断,职业病的诊断和一般疾病的临床诊断、医学诊断是不一样的。职业病的诊断一定要到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去诊断。劳动者申请诊断之后,用人单位和他曾经工作的用人单位都有责任依法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提供的,卫生行政部门还要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和其他的有关机构也要依法提供相关资料。



劳动者有权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诊断机构,也可以选择劳动者本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诊断机构。当诊断机构作出诊断结论后,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可以向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职业病诊断鉴定。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要及时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能够依法享受到工伤保险。

颈椎病、腰椎病等是否属于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要满足四个基本条件,按照这四个基本条件,颈椎病、腰椎病在目前还不能算做法定职业病。



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出来要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我国劳动者接近8个亿,占整个人口的56%左右,作为健康中国行动的15个专项行动之一,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不仅关注蓝领职工,同时也关注白领职工的职业健康。长时间伏案工作人群应通过伸展活动,缓解肌肉紧张,避免紧椎病、肩周炎和腰背痛,建议每隔一至两小时休息,做眼保健操和工间操,教师、医生等以站姿工作为主的职业人群,建议站立时两腿重心交替使用,防止静脉曲张,长时间用嗓的注意补充水分,常备润喉片,预防咽喉炎。

职业病防治非常重要,它事关劳动者的健康,也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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