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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铜仁市印江县妇幼保健院复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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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黔卫发〔2012〕83号)《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的有关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1号)《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经铜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印江县妇幼保健院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经2024年8月15日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印江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8月29日

联系电话:0851-86893673

附件:铜仁市印江县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情况汇总表.xlsx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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