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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搞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理顺招商引资程序,按照印府办发〔2012〕98号文件,特制定下列制度:
1、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议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对项目进行跟踪、调度和督查,统筹协调解决重大招商项目在引进、审批、建设、生产及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招商引资小分队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调研发现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各招商引资小分队(或部门),应及时就需要提交研究和审议的事项,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召开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事先将会议拟研究议题和讨论事项通知参加联席会议的部门。
3、各部门在接到参加联席会议的通知后,要充分做好参会准备,指派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严格执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按时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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