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网上服务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障 » 社会救助

关于下拨3月份全县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 字体
  •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切实解决我县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下拨20233月份全县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30.84万元,其中:68个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8.16万元,发放189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22.68万元。为确保专款专用,按补助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认定

根据省民政厅最新印发的《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黔民发20218)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1)等政策法规规定:“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重复纳入特困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其享受对象是经乡镇(街道)初审、县民政局审核报省市民政部门审批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

按照《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黔民发202112)之规定,符合条件的孤儿从县(市、区)民政局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新增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参照新增孤儿执行。

二、发放标准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25号)文件,明确规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1200//月。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补贴标准按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三、资金发放

县信用联社收到县民政局划拨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后,应及时足额将资金上到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民政局上传的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账户。不得拖欠、挪用、截留。

四、审计监督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全过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和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

附:1.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汇总表;

2.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发放清册





               印江自治县民政局

                                                       202339




20233月份全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汇总表

制表单位:印江自治县民政局


时间:202339

单位:人、元

序号

乡镇名称

人数

金额

备注

1

峨岭办事处

15

18000


2

龙津办事处

6

7200


3

中兴办事处

2

2400

本月减少1人 

4

新寨镇

1

1200


5

板溪镇

5

6000


6

沙子坡镇

8

9600

本月减少1人 

7

天堂镇

1

1200


8

刀坝镇

1

1200


9

木黄镇

3

3600


10

合水镇

7

8400


11

紫薇镇

1

1200


12

朗溪镇

3

3600


13

罗场乡

5

6000


14

缠溪镇

8

9600


15

洋溪镇

2

2400


合计

68

81600


注:本月减少2








20233月份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汇总表

制表单位:印江自治县民政局 时间:202339日 单位:人、元

序号

乡镇名称

人数

小计

补发金额

3月份 金额

备注

1

峨岭办事处

38

45600


45600


2

龙津办事处

17

20400


20400


3

中兴办事处

12

14400


14400


4

新寨镇

10

12000


12000


5

板溪镇

13

15600


15600


6

杉树镇

4

4800


4800


7

沙子坡镇

15

18000


18000


8

天堂镇

11

13200


13200


9

刀坝镇

13

15600


15600


10

木黄镇

5

6000


6000


11

合水镇

3

3600


3600

本月增加1

12

紫薇镇

9

10800


10800


13

朗溪镇

19

22800


22800


14

罗场乡

5

6000


6000


15

缠溪镇

5

6000


6000


16

杨柳镇

4

4800


4800


17

洋溪镇

4

4800


4800


合计

189

226800

0

226800





分享: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相关信息
政务微信 微印江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