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街道) 教办, 各高中、 初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后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教函〔 2020〕 61 号) 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关心关爱特殊学生群体的通知》 精神,为确保各校开学安全平稳有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开展全县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后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督查, 现就督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遵照执行。
一、 督查时间
2020 年 3 月 30 日-4 月 3 日。
二、 督查范围
全县高中、 初中学校。
三、 督查内容
《印江县 2020 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后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督查表》( 详见附件)。
四、 督查方式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数据核查, 召开反馈会等。
五、 督查人员
第一组:督查杉树中学、天堂中学、刀坝中学、木黄中学、合水中学、紫薇九贯校、新寨中学、朗溪中学、洋溪中学、杨柳中学。
组长:冉茂烨
成员:魏甘林( 资料员)王德富 任达福
第二组:督查印江中学、印江一中、印江二中、印江三中、印江四中、思源实验中学、智成中学、博才学校、 中兴九贯校、板溪中学、 沙子坡中学、 罗场中学、 缠溪中学。
组长:代方华
成员:严易林(资料员) 杨 智 丁海峰
六、 工作要求
( 一)各高中、初中学校要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进一步查找学校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落实。
( 二) 各督查组要翔实填写《印江县 2020 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后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督查表》 ( 附件) ,并将督查情况分校形成书面材料, 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前报督导室汇总。
( 三) 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 四) 乡镇抽调督查人员工作期间差旅费回工作单位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