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6 17:57 字体:[小中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的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完善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突发事件决策机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和相应领域行业的主管部门局长担任。专家组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领域。其中,事故灾难领域:危化(2名)、矿山(1名)、消防(2名) 、特种设备(2名)、环境污染(2名)、建筑安全(2);自然灾害领域:防汛(2名)、气象(1名)、地灾(2名)、地震(1名)、生物灾害(1名)、森防(2名);公共卫生领域:医疗(3名)、传染(2名)、中毒(1名);社会安全领域:公安(2名)。(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专家组秘书处设在县应急局,负责专家组日常工作。

 

附件:1.印江自治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附件:2.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专家名单

 

                               印江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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