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获得市场监管总局资质认定的商品过度包装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25〕245号)要求,为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综合治理,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体系,现将获得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的具有商品过度包装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1.具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docx
2.具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1)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docx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