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社会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局平安建设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创造良好的社会、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上级综治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综治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强化综治工作,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第二条局党组将综治工作列入局党组工作议事日程,成立局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定期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超前做好防控和化解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 层层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局党政主要领导为全局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负责掌握本科室人员的思想动向,抓好本科室的综治工作。第四条落 实局综治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分析总结单位综治维稳和安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局党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有关综治、维护稳定和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综治、维稳和安全重大问题及工作中的困难。第五条加强对党员 干部职工的教育,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增强治安防范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杜绝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的各项活动,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到单位、个人、家庭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第六条坚持开展经 常性的综治检查工作,做到处室月查、个人随时查,节假日重点查,随时掌握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把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的督查、督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人防技防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办公场所、保安宿舍的安全等。加强局机关办公楼消防器材的检查,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以便应急使用。第七条强化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与保安公司签订协议,聘请具有一定的自卫、 防卫、应急处理能力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保安。门卫保安要忠于职守,不得离岗脱岗,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安工作制度,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对进出单位人员进行严格的询查、登记和控制,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单位;对单位财物负有看护的责任,加强对单位重点要害部位的夜间巡查;门卫值班室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应根据聘任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第八条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日制度。在节假日、重要庆典日都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到位,应向办公室和科室领导请假,并调整值班人员,如因脱岗发生事故的,则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负责安全检查、处理来电来信来访等工作;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第九条局综治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各处室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治安刑事案件或其它事故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并对治安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