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信息 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廉洁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ﻪﻩ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c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 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等级手续。
4、存储国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二、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系统上的设备。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系统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不得将自己和本局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密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3、 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1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1、 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脑。2、本单位的文件,-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传递的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三、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复印机,要制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他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复印党的废页要及时销毁。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如有违反规定,必须追求责任,按情处理。四、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必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