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 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县民宗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我局共设置了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9个公开栏目,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确保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情况能及时让社会各界知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单位职责信息和机构设置栏目,更新了领导之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了上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文件11份,主动公开政策信息13条,发布动态信息27条。
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査、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印江县民宗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遵循严格的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并做到“三不”原则,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随意转载非官方舆论信息、不涉及敏感话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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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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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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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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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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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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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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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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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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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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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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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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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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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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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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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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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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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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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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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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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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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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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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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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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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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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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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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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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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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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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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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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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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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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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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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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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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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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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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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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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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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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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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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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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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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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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更新效率还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主动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为高效政府、阳光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