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印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印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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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2536日至2025613日,届县委第轮巡察巡察组对县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22日,届县委第轮巡察巡察组对县民族宗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巡察组反馈会召开后,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会上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并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党组成员必须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统筹协调配合,扎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

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先后组织整改工作调度会4次,每次会上通报了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未整改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到位,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

)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改工作健康发展。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扎实整改,努力解决“四个聚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解决整改问题与提升思想认识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大力推进正风肃纪,狠抓整改落实,立行立改、点面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拓展到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县民族宗教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制定专项学习计划与学习清单,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铜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核心内容,全面纳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与支部学习核心内容,以制度刚性保障理论学习全覆盖、常态化二是优化学习流程,会前围绕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学习内容,会上提出了针对性贯彻意见,杜绝形式化学习,切实做到以学增智、以学促改、以学强本,杜绝了标题式开会、形式化学习。2025年7月23日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党组会议学习6次,支部学习5次;三是各班子成员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上,结合学习内容分别进行研讨发言。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制定了《印江自治县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实施方案》,经审定后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党校教学内容。2025年,在党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集中培训2,覆盖180余人次;在公园广场、高速匝道口等重点区域设置固定宣传标语32副;县人大、县委组织部等县直部门和17个乡镇街道均按要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委(党组)学习内容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2025年10月31 日,我县特邀铜仁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组赴印江县开展专题宣讲,并组织全县各直属单位,在县博物馆召开专题宣讲会议。三是联合县直属机关工委于2025年8月18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级支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四是积极在全县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印江一中、印江实验小学等学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融入校园环境、班校活动等各方面。同时,向上争取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在印江中学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实践基地;推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2025年,我县1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4个集体和7名个人作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表彰对象。五是认真落实《国家民委共同发展司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程序做好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和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及时将项目录入系统。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党组会上专题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守好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材料中的政治表述错误。同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负领导责任。三是2025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个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和2025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

4.积极向上争资争项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25年共向上争取资金615万元,比去年增长36.59%,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60万元,省级民族宗教工作专项资金(民族工作方向)55万元二是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我县“2+N”产业发展布局,聚焦“产业提质、基建完善、康养融合”三大重点方向,提前谋划了20268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目前已完成8个项目的前期论证与申报工作并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入库

5.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监管。一是组织人员对天庆寺等14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排查整治,对太平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多设置的功德箱进行清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功德箱,完成了一殿(堂)多箱现象的整治工作。二是协调邮政、长征村镇银行等为护国禅寺、天庆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办理了对公账户,回龙寺因已列入岩口水库淹没区,故暂不办理对公账户。三是已按程序完成玉泉寺负责人的变更登记。四是于2025年12月15日按程序对文昌寺、青微寺、行祠庙、双龙寺4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注销,于2026年1月已获得省民宗委同意注销,我县现有宗教场所10处。

6.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一是精准治理安全隐患。对天庆寺厨房存在安全隐患已动员天庆寺管理小组对厨房进行了原址拆除重建;对太平寺大殿存在的安全隐患,争取了市民宗委帮助解决5万元经费对太平寺大殿安全隐患进行了治理。二是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开展排查,并于11月24日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宗教活动场所相关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培训。三是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台账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督促天庆寺、护国寺等宗教活动对过期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更换。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严实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落地见效。

7.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2025年10月31日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2025年7月23日以来召开的六次党组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会,主动接受监督。三是认真开展好全面从严指导主体责任分级约谈,由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人员开展约谈,做到“应谈尽谈”。

8.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责任。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列席民宗局党组会议,督促指导民宗局党组规范执行“第一议题”“三重一大”制度。二是突出重点监督。加强对民宗局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和民族工作经费项目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8月21日派驻纪检组组长与民宗局党组成员到木黄、郎溪项目点实地督促指导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关键岗位监督。做好对民宗局“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不定期约谈民宗局项目、人事、财务等岗位负责人。

9.持续锤炼严实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与落实成效。一是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主题党日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纪法规等内容,引导干部职工深刻反思问题根源,树牢底线思维、责任意识,全体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显著提升,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共累计集中学习8次,其中党组会议6次,干部职工会议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二是规范材料审核。加强对日常工作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避免出现材料表述和文字错误。同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于10月22日对1名同志开展批评教育。三是对电费滞纳金的产生原因进行调查,于10月23日由分管领导对财务室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账,确保相关经费开支规范、准确、及时。四是严格按照会议文件要求,及时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会议和培训。

10.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印党办发〔2022〕16号)《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印党办法〔2019〕35号)《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及后勤管理制度》等政策文件,增强干部合规报销经费意识。二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账,确保相关经费开支规范、准确、及时。三是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强化财务凭证审核。针对多报销差旅费用的情况进行核查,经认真复核比对,此次出差住宿费实际发生398元,对应票据2张(金额分别为298 元、100元),报销程序规范、票据完整真实、资金使用合规。多报销差旅情况系凭证查阅时出现疏漏所致,现已进一步健全财务凭证审核、复核机制,细化票据核对流程,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切实提升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四是加强经费报销管理,凡用餐经费报销必须严格落实“三单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账。按月收缴单位职工餐费,及时入账,并每月对食堂相关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1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2025年9月30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的通知》《中共印江自治县纪律监察委员会〈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印纪通〔2025〕7 号)等文件,2025年10月31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高全局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由主要领导就对公车加装高档配饰的问题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落实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公车使用台账,对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台账登记。

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执行

12.持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实效一是及时对因工作变动原因调整的党支部书记按规定程序报县直属机关工委批复。并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按要求认真履行机关支部书记职责,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目前,已完成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三是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认真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批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整改。

13.严格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修订完善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决策程序。二是2025年7月23日以来召开的6次党组会议会上议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对研究事项进行议定,杜绝党组会议直接跳过规定程序确定结果。三是严格会议管理。2025年7月23日以来的所有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召开前,均规范制定会议方案,严格界定好参会人员,针对确需列席党组会议的非党组成员,严格履行指定列席程序,明确列席人员仅可结合工作实际提供参考意见、协助答疑,不具备表决权、决策权,严禁列席人员参与党组会议实质决策环节。

14.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印组通〔2022〕29号)。二是优化人员配置。已按照调动程序,从我局民族研究所的8名在编事业人员中,调整5人到宗教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12月31日,按照《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印组通〔2022〕29号)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人员和岗位,开展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任命了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民族研究所所长1名,配齐配强单位股级干部。

(四)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整改成果长效巩固提升一是强化思想引领。2025年8月23日、10月31日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完成了2024年项目的竣工审计工作和资产移交工作。同时,我局将持续认真落实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乡镇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后续项目建设、验收、审计、移交等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局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但整改工作仍需持续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抓手,聚焦民族宗教主责主业,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守牢安全底线。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根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学习党规党纪和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做实巡察整改 “后半篇文章”。

(二)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紧盯长期整改任务,跟踪问效、闭环落实,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民族宗教治理实效。

(三)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规范水平。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制度短板,持续完善党组议事、“三重一大”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财经纪律和“三公”经费管理,加强机关党建,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党建引领民族宗教工作规范化发展。

(四)聚焦主责主业,守牢安全底线。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互嵌式发展试点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常态化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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