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5年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的通知

关于下拨2025年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06 10:26 字体:[]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切实保障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基本生活,及时准确发放到位,根据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铜民发〔2023〕12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4月起救济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10元,现下拨2025年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33人,补助资金16830元,为了使用好这笔资金,对发放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特作如下规定:

一、发放对象必须是经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社救对象。

二、县农商银行收到县民政局划拨的社救定补后,在5日内足额将资金上到县民政局提供的加盖“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局”公章的社救对象名单账户,该资金不得拖欠、挪用、截留。

三、严格执行“三公开,一监督”发放制度,在发放过程中,要将享受待遇的对象户及享受金额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

1.印江自治县2025年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

2.印江自治县2025年1月份精简退职工40%定补资金发放清册。


印江自治县2025年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

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

序号

乡镇街道

人数

金额

备注

1

板溪镇

5

2550

2

缠溪镇

1

510

3

刀坝镇

1

510

4

峨岭街道

3

1530

5

合水镇

4

2040

6

朗溪镇

3

1530

7

龙津街道

3

1530

8

罗场乡

0

0

9

木黄镇

4

2040

10

沙子坡镇

3

1530

11

杉树镇

1

510

12

天堂镇

1

510

13

新寨镇

0

0

14

杨柳镇

0

0

15

洋溪镇

1

510

16

中兴街道

3

1530

17

紫薇镇

0

0

合计

33

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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