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7月份六十年代 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的通知

关于下拨2024年7月份六十年代 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5 10:31 字体:[]

关于下拨2024年7月份六十年代

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切实保障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基本生活,及时准确发放到位,根据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铜民发〔202312)文件规定,从20234月起救济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10元,现下拨20247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34人,补助资金17340元,为了使用好这笔资金,对发放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特作如下规定:

一、发放对象必须是经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社救对象。

二、县农商银行收到县民政局划拨的社救定补后,在5日内足额将资金上到县民政局提供的加盖“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局”公章的社救对象名单账户,该资金不得拖欠、挪用、截留。

三、严格执行“三公开,一监督”发放制度,在发放过程中,要将享受待遇的对象户及享受金额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

1.印江自治县2024年7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

2.印江自治县2024年7月份精简退职工40%定补资金发放清册

印江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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