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林业局,各县(市、区、特区)林业主管部门,省林业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贵州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1月1日实施),为高质量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林木采伐核发,我局制定了《贵州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试行)》(见附件1)、《贵州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试行)》(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执行,并立即组织人员对线上线下的办事事项内容进行更新,保持一致。试行期间,本指南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或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附件1.贵州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pdf
附件2.贵州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pdf
贵州省林业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